台灣出產的最年輕世界冠軍,為了生計和未來的發展,傳出幾乎確定會移籍新加坡的消息,報導一出至少在網路上己經掀起了不小的風波,看來看去絕大多數的網友都是替他抱不平,認為台灣制度不健全、不照顧優秀選手,憑什麼不讓球員出走等等.... ,其實回想起來,認識吳珈慶應該是2004年吧,當時他還是國三的學生,以超驚人的成績轉入職業並且參加職撞大賽,當時訪問他時他還是個只知道打球的小男生,問問題完全不會回答,我還得一句一句的教他,請他照著講出來,沒想到2005年他就暴衝登上了世界冠軍,成為台灣撞壇的交椅之一,想一想吳珈慶的成就還真的是亂恐怖的,雖然時空背景不同,硬比不見得正確,但是趙豐邦25歲以後才達成的目標,吳小弟早了十年就達成了,而且累積的成績更勝於眾多前輩們,現在他才剛滿20歲,至少還有十年以上的巔峰期,為了求發展實在也不應該怪他。

    當然,撞協會或國人會有不滿的意見都是正常的,畢竟難得出現一個奇才,任誰都會希望這個人能夠為自己國家效力的,所以我認為體委會或協會的想法可以理解,但是做法上或處理上實在有修正或調整的必要。小弟在這邊也簡短的發表一下意見,省略掉大家報導過或討論過的內容,只講大方向的原則...

 

1. 咱們是施行民主自由制度的國家,天賦人權不是最根本的觀念之一嗎?所以吳小弟要去那裡打球是他的事,職業球員就是靠自己的專長在賺錢謀生,有本事像A-Rod或伍茲一樣一年賺個幾十億都是他們自己的事,有辦法得話他要去南極去火星打球我們也管不著。

 

2. 球員來來去去、進進出出的情事舉世皆然,吳珈慶的例子既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,而且台灣過去也不是沒找過別人的幫忙(例.陳靜),所以留得住就留,留不住就分手快樂,何不大笑三聲,給予球員最好的祝福,畢竟他過去也為國爭了不少的光啊(十分同意常主播的說法,如果因此而追回他的國光獎金的話,實在太沒氣度了,既不公平恐怕也難以服眾)。

 

3. 台灣不夠重視體育早就不是新聞了,一直以來檢討了半天從來也看不見成效,但是擺著讓它爛掉又不行,所以還是希望有關單位能夠找到辦法,真真正正的提升國人對體育的重視(當然錢還是最大的問題),這個不光是鼓勵大家多運動而己,而是像歐美一樣,真的把觀賞體育賽事當做重要的休閒娛樂,試問環境好的話誰會願意往外跑,當個有家歸不得的遊子呢?

 

4. 不要那麼快就把話講死,繞一圈大家都還是自己人,說政府完全沒幫過選手忙、沒給過球員支持也不是正確的事,該做的還是要做,該檢討的也不該少。

 

*  這兩天的報導都說吳珈慶己經被封殺,不由得的讓我想到先前郭泓志的例子,十年前帶著現役國手的資格選擇赴美,除了被大家公幹到不行,然後也被國內棒壇封殺(當時郭泓志出走事件前因後果複雜,小小郭自己也有不對的地方喔...),可是後來還不是需要郭泓志,才找了封殺是指青棒階段,成棒不算的好笑理由,「郭泓志事件」也在小小郭揚名後隨風而去,成為國內棒壇的一段奇聞軼事!看看現在撞協跟吳珈慶的情況,您說是不是還挺有相似之處啊......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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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雄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